太久没有进来写blog,差点把password都忘记了。
今晚世界杯大决赛,就以这篇文章为它画上句点吧。南非,再见!
题目:足球疯
犹记得中学时期,同学们个个都酷爱踢足球,每天上学都会瞧见足球的踪影,仿佛手不离球,球不离脚。不论是体育节,上学前,放学后,甚至是上课时碰巧遇上老师缺席,班上的男生就会一窝蜂的涌到草场去,迅速分队厮杀起来。如果人数不够,大伙儿就会围着球门踢点球,总之就是不放过任何一个能踢球的机会。当时正值初中的我们乃下午班,中午炙热的太阳圆得像颗火球,释放着热能灼烫每一寸肌肤。然而我们年少的心根本不把太阳放在眼里,烈日当头却不做任何防晒工作。踢着踢着,校服湿了,索性裸着上身赤着脚在草场上奔驰。结果,每回都得劳驾体育主任拿着扩音器在阶梯上向我们嚷道:“笨蛋!再踢我就刺破你们的球!”,方才依依不舍地收兵。
其实,我在这群朋友当中属于异类,因为我一向都不爱踢球。然而为了表现合群,每当同学提着足球奔向草场时,我还是会硬着头皮尾随在后去充人数。由于兴致缺缺,当同学们的球艺不断进步,我却还在原地踏步,到现在我还是分不清楚踢点球和传球的正确踢法有何差异。看着同学踢出弯弯的香蕉球进龙门,我只能叹气望尘莫及。所以每回踢球,我都被分配担当后卫坐镇防守线。原因其实很简单,因为我个子比较高大,当对方的前锋冲破我方的防线时,我就看准带球的球员直冲过去,试图吓阻对方球员进攻。届时,当对方乱了阵脚稍微控制不了球时,我就逮着机会对准足球大力一踢,管它飞出球场去,总之就是不让足球踏进我防守的地盘一步。如果碰上新丁,我这招‘山猪撞树’肯定奏效。但是如果碰上我们同学当中的班脚,那可没辙了。
现在正值世界杯热潮,到处的话题都离不开足球强国,明星球员,赢输预测和赔率等。但对我而言,四年一度世界杯的意义在于唤起我中学那段疯狂的足球记忆。每当校友聚会,只要朋友间有人模仿起当年体育主任向我们大嚷的表情,大伙儿就会开始重新拼凑着足球记忆,而暴晒过渡的黝黑皮肤将是这段疯狂记忆的最好写照。
占士邦顺,刊于星洲日报副刊星云版,2010/6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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